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申报
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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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化卫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湖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卫生人才科研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需求定位,指南引领;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单位管理,分级负责;考核评价,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

二、申报类别

本项目旨在通过对“十三五”期间湖北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确定的重点领域进行定向研究,主要解决湖北卫生人才数量、质量、配置、管理、服务和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拟立项数量10项(最终数量以立项文件公布为准),每项资助510万,研究周期一般为612个月。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部省属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2.项目推荐单位内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

3.满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人的条件和要求

1.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申请人来自医疗机构者,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

2.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在58周岁以下(以201711日为准)。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

4.满足《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应符合《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

2.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3.项目性质、类型与经费符合本通知申报类别及经费安排的规定。

4.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

5.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两项。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申报该项目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须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湖北卫生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科研项目申请书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我中心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申报书一律用国际标准A4 纸型打印,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各项目申请书需报送 1 份原件,5 份复印件,须同时向指定邮箱上报电子文档。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原则、项目类别、申报单位、人员及项目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动员,严格审核资格,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1124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通知和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湖北卫生计生委官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上公布。

3.材料报送地址: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26室,邮编:430071)。联系人:王鸿宇,电话:027-87233296,邮箱:hbwsrc@126.com

 

附件:     1. 2017年度湖北卫生人才科研专项重点研究方向

2.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3.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上册)

4.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项目申请书(下册)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