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15年度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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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2015年度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招聘简章

    根据竹溪县卫生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1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下辖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水坪镇、龙坝镇、县河镇、鄂坪乡、汇湾镇、泉溪镇、丰溪镇、新洲乡、兵营镇、天宝乡、桃源乡、向坝乡等十五个乡镇卫生院。全县现有在职医疗卫生人员 1223 人,其中乡镇在职医疗卫生人员 996 人。有彩超、电子内窥镜、呼吸麻醉机、CR等大中型设备 9台套。201312月底全县医疗业务收入 12000 万元。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总数119人,其中,临床医学(含中医)79人、医技36人、药剂学4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3、能够吃苦,不怕寂寞,乐于为贫困山区百姓服务。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51日以后出生),二本以上毕业生和有职业资格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最高不超过35周岁(19795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及岗位

年龄

性别

岗位要求的

其他条件

就业岗位

临床

30

大专及以上

临床内科专业

28岁以下

不限

有医师执业

资格证优先

一本及以上学历人员安排在县直三家医疗机构,二本学历人员原则安排在346国道沿线乡镇卫生院。

18

大专及以上

妇产(妇幼卫生)专 

28岁以下

同上

16

大专及以上

临床外科专业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1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儿科专业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4

大专及以上

(中医)康复专业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医技

1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检验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12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药剂学

4

大专及以上

药剂学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B

12

大专及以上

B

28岁以下

不限

同上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分报名、面试、体检等三个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工作日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内。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资格证;(2)近期一寸照片2;(3)个人简历1份。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报名名或电话报名(0719-2725921)。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参加面试。电话报名人员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竹溪县卫计局人事股面试。

   (三)体检

    1、面试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

2、不符合招聘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平均1500/月以上;实习期(时间一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平均2500/月以上;实习期一年过后平均3800/月以上;成为学科带头人或科室主任后平均6000/月以上。硕士以上学历连续工作6年以上,给予10万元安家费补助,二本以上学历连续工作6年以上,给予3万元安家费补助。
    2、按照《劳动法》要求,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为录用人员提供良好的劳动保障。
    4、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
    5、提供住房及就餐条件。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 萍

联系电话:186719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