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办发[2006]405号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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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办发﹝20064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局(处)、保密局:

为确保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实际,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制定了《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级卫生、中医、保密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严格管理,保障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


00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