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点、各考试管理机构:
202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湖北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对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要求全部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不组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名单为准。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关于重新核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7〕287号)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70元/人.一科。根据国家卫考办和湖北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湖北考区将于2026年2月4~13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五、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严格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关程序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5〕1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