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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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规范住院医师的招生和人事档案管理,现对我省原有住培学员档案接收工作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住培学员人事档案不再实行集中管理,面向社会招录的住培学员人事档案由各基地医院负责指导管理,单位委培学员的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不需调动。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不再统一为各基地医院住培学员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二、为保障落实住培学员自身权益和待遇,目前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的在培学员需尽快办理调出手续,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新的档案托管单位。

三、调档手续

(一)调档材料:

1. 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 身份证复印件。

(二)调档流程:

1. 本人将调档材料邮寄至人才中心。

邮寄地址: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培训服务部(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楼1217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38610

2. 人才中心通过机要方式在一至二周时间内将档案转递至接收单位。

四、本通知发布后,《关于做好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鄂毕医教办[2017]12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