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文章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 次阅读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状态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


建议目前尚在湖北省外的考生,妥善安排来(返)我省行程。


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州)防疫政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考生入场前应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须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来(返)我省前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还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考生提倡考前三天每天一检测,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每次进场均须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核酸采样但没有出核酸检测结果的,不能视同核酸检测阴性。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所有参加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考生入场前还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场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试室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考生入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场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试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试室的考生需服从考点安排。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引起疫情传播或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条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