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卫生健康行业(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求,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口腔修复体制作工搭建一个开拓视野、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的平台;引导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刻苦钻研业务,增强岗位履职能力和技能水平;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环境,提升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竞赛级别
此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三、参赛对象
(一)从业组
参赛对象为从事口腔修复体制作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者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或以个人名义进行报名。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8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学生组
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学生。参赛者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报名。
四、竞赛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2019年7月31日前,参赛选手将《竞赛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及初赛作品(初赛作品要求见附件2)送至我中心,我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及参赛作品进行初筛,完成初赛作品选送。
第二阶段:2019年9月15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分,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完成初赛。
第三阶段:2019年10月30日前,举行决赛,决赛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竞赛按照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各12名。
六、表彰与奖励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情况,对在此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胜的选手和单位表彰、奖励如下:
(一)从业组
1、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并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表彰文件(从业组决赛第1名、第2名、第3名)、获奖证书及奖杯。
2、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4-1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表彰文件(从业组决赛优秀奖)及获奖证书。
(二)学生组
1、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经核准后,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表彰文件(学生组决赛第1名、第2名、第3名)、获奖证书及奖杯。
2、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4-1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表彰文件(学生组决赛优秀奖)及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医疗单位和医药院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规程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竞赛活动,确保竞赛顺利实施。同时,各单位应积极借助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学生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提升技能。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智溢、张媛。
联系电话:027-8723870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楼1216办公室。
附件:
2.全国卫生健康行业(口腔修复体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初赛项目
湖北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7月5日